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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決頂樓漏水!合法申請斜屋頂

依據「桃園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」,屋齡達20年以上之5樓以下平屋頂建築物,經直下層所有權人同意,可合法建造斜屋頂防漏設施,免除違建疑慮。

📌 一圖看懂申請重點

桃園合法斜屋頂申請懶人包

👆 點擊圖片放大檢視詳細流程

1. 適用建築物

領得使用執照達 20 年以上,且為 5 樓以下平屋頂之建築物。

2. 斜屋頂高度限制

屋脊高度自平台起算不超過 2.1 公尺,四周高度不超過 1.5 公尺。若有屋簷,突出外牆中心線不超過 1 公尺。

3. 屋頂斜率與構造

高度與水平距離比例不超過 1/2。構造應以非混凝土、磚或空心磚之不燃材料(如彩色鋼板)建造。

4. 施工期限

應於核准後 6 個月內施工完竣(必要時可展延一次,最長6個月),完工後需辦理完工報備。

標準設計圖說範例

屋頂層平面圖範例

屋頂層平面圖 (點擊放大)

立面圖範例

立面圖範例 (點擊放大)

剖面圖範例

剖面圖範例 (點擊放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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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033298202

地址:桃園市龜山區中坑街2巷20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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