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9.合法頂樓加蓋如何申請?
什麼是違建?
在地狹人稠的台灣,許多人希望利用裝修、增建來增加現有的住家空間。
什麼是違章建築?未經當地主管機關核發建築使用執照或已核發執照,但與原申請建物不符,擅自變更建物,統稱為違章建築。
常見的違建:
1.頂樓加蓋
2.陽台外推
3.露台外推
4.夾層屋:增建樓中樓
合法頂樓加蓋
政府發文:都市發展局於104年4月14日發布有關[逾二十五年樓平屋頂建築物可搭蓋斜頂
防漏設施]建築許可及申辦消息:
桃園市:老舊公寓歷經風吹日曬,屋頂平台可能有漏水問題,有些人會選擇在頂樓加蓋,
但恐成為違建。
為解決頂樓住戶所受漏水之苦,本府特修訂「桃園市一定規格以下建築 物免辦理變
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」,並以公布施行。其中規定屋齡20年以上、5年以下公寓,經
直下屬全部所有權人同意後,便可建造一定規格的鞋屋頂防漏設施;並簡化程序,
得免經建築師即可申請。該辦法中斜頂防漏設施斜屋頂屋脊 最高2.1公尺,四周高度
不超過1.5公尺,且不突出原建築物屋頂外緣。搭設蓋斜頂防漏設施應於施作前先行
向建築管理處提出申請。
簡單來說:
1.屋脊不得超過2.1公尺,四周不得超過1.5公尺
2.搭設蓋斜頂防漏設施前要向建築管理處提出申請
桃園市連結-
台北市:則是用84年作為新、舊違建的分水嶺
*新違建:84年1月1日以後新產生之違建。--即報即拆
*既存違建:53年1月1日至83年12月31日以前已存在之違建。
- -暫緩拆除、拍照列管,列入分類分期計畫處理。
如地方政府認為其存在影響公共安全,或是遭到鄰居檢舉反映,即可立即拆除。
既違建在未拆除前,可以修繕但不得新建、增建、改建或是修建。
新北市:優先拆除施工中、拆後重建的新違建,若影響公安、環保的舊違建也優先拆除;
民國57年前的舊違建列管。
新北市連結-http://www.teardown.ntpc.gov.tw/content/?parent_id=10035
台中市:民國87年10月1日前的「既存違建」緩拆;其餘即報即拆。
台中市連結-http://www.ud.taichung.gov.tw/ct.asp?xItem=1429654&ctNode=12841&mp=127010
高雄市:新違建即報即拆,84年6月30日前的「既存違建」拍照備存,分年分期逐步拆除。
高雄市連結-http://pwib.kcg.gov.tw/big5/PublicInfo/list.aspx?cate=gQ2gX3J3m94%3d&page=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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